社科第一党支部于2020年12月4日16:00-17:00时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在社科部党员活动室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自2012年担任总书记以来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在依宪维宪方面的带头作用;“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指出了宪法的根本宗旨;“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4年,首次确定12月4日为我国宪法日。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再次强调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权威性。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些谆谆教导言犹在耳。
党员重新温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深了认识,提高了觉悟,纷纷表示保证自觉学习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
社科部第一党支部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