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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宣传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9-12-30    浏览次数:

       12月5日下午4点, 社科部第一、第二党支部共同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宣传周主题党日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员同志们共同学习了关于宪法的基本知识。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

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中国现行的宪法正式实施。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社科部党总支第一、第二党支部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