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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部一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关于党的“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

社科部一支部组织党员学习

中央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精神

201794日,社科部一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党员从严律己“十不准”要求。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白了“八项规定”内容,深刻理解了丰富内涵,进一步理解了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对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知精神和山东医专党员从严律己“十不准”要求,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全体党员一致表示:高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园地,担负着引领社会风尚的重大责任,在改进作风方面更应该走在前面。作为党员要做到知行统一,努力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措施;践行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争做合格党员,做“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