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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宣部、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版)》,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发挥教师集体智慧和团队协作能力,共享资源,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和课程特点,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集体备课的内容

各教研室可根据课程特征、教学内容、学生特点和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定集体备课的内容或主题,围绕教学思路、教学内容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课堂设计、课件制作和实践教学中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开展集体备课。

二、集体备课的形式

主要采取三种集体备课形式:说课、观摩、研讨。

集体备课采取说课形式时,应至少确定一名主发言人,主发言人说课结束后,其他教师均应参与交流,对说课内容作出评价,可以就说课内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或修改建议,亦可以请求说课教师就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说明。

观摩教学即由主讲教师就某部分教学内容面向其他教师上示范课,或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主讲教师对某一教学内容作精心设计,然后面向其他教师进行试验性的示范教学。示范过程结束后,其他教师均应参与交流。

研讨形式适用于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开放式讨论,应至少确定一名主发言人,主发言人就研讨主题作详细分析、说明或阐述,主发言人发言结束后,其他教师均应交流自己的看法、形成共识。

三、集体备课的程序要求

(一)各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的集体备课活动。

(二)集体备课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发起和组织。

(三)各教研室应针对备课内容的特点选择适当的集体备课形式,应重点通过说课活动,解决教学重点难点讲授时存在的共性问题。

(四)各教研室制定学期集体备课计划。

(五)注重留存活动资料。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